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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强盗和贵族


  中世纪的英格兰意味着什么?

  它几乎是蛮荒、落后的标志,泥泞的道路,粗鄙的人民,还有四处可见的沼泽和荒野。约翰被自己的骑士还有扈从们拥簇着,在破破烂烂的土路上一步深一步浅地缓缓前进着。

  “还有四英里就到了,殿下。”

  领头的骑士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曾经跟着亨利二世在整个英格兰南征北战,因此对英格兰绝大部分地区的道路都很熟悉。

  “这个鬼天气是真的要命。”约翰嘴里喃喃地抱怨着,“要是不下那场雨,我们现在早就该到了。”

  随后,他看了一眼天空中正在翻滚的厚重云朵,仿佛在英格兰的每一天都是这样。

  前方的道路还是一眼望不到头,让约翰第一次感觉到了无聊。这三天以来,几乎每天都是走路,然后扎营,生火,煮饭。

  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有的时候甚至会一群人对着篝火发呆。

  正当一群人琢磨着接下来会被如何招待的时候,前方却传来了嘈杂的吵架声。

  “什么情况?”

  领头的老骑士最先警惕了起来,而其他的骑士们紧随其后,围绕在约翰的身边,整个队伍突然变得肃穆了起来。

  他们都是经历过战争的老兵,尤其精通应对各种小规模的遭遇战,因此早就有经验了。

  当他们翻过道路的小坡后,就看到了一群聚在一起的武装分子。

  这些人身上穿着诺曼人的锁子甲,手上持握着的盾牌却是威尔士人常用的圆盾,而非诺曼人常用的鸢形盾。

  再仔细听他们说的语言,这些人绝对是威尔士人。

  “这里怎么会有威尔士人?”

  约翰还没把这句话问出口,身边的诺曼骑士们就已经动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骑士可以说是最精于战斗的群体,他们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各样的军事训练,并且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一次又一次的战斗考验。

  而保卫约翰的骑士,则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几乎不需要任何的命令,单凭先前的作战经验,就能自发地结成阵列。

  二十名骑士排成一列整齐的横排,其余的步兵侍从跟在他们身后。随后,老骑士率先冲了下去,其他的骑士也跟着一起,像一堵铜墙铁壁一般直冲眼前的敌人。

  直到这时,那些威尔士人才注意到这些诺曼骑士。

  “是诺曼人,快走!”

  这些威尔士人对诺曼人的恐惧几乎刻进了骨子里,尤其是诺曼人的骑士。

  只是,他们发觉的太晚了。战马们已经奔驰了起来,没有给威尔士人留下任何逃跑或者结阵的时间。

  在诺曼骑士洪流般的冲击下,零零散散的威尔士人就像浪潮下的小船,瞬间就被吞噬在其中,不见踪影。紧随其后的步兵们收割着剩下的威尔士人,战斗在开始的一瞬间就失去了悬念。

  约翰冷冷地看着这一幕,放任骑士们自由收割威尔士人的生命。

  直到还剩最后几个人的时候,约翰的护卫们才停手,并且自觉地把俘虏带了过来。

  老骑士第一个开口:“大人,这些人的确是威尔士人,但他们应该不是德赫巴斯来的。”

  “不是德赫巴斯的?”约翰有些困惑。

  “对,他们是从克利夫山来的。”老骑士踢了一脚身边的俘虏,“他说他们有一个营地,位于克利夫山,那里有很多流亡的盎格鲁强盗和威尔士人。”

  克利夫山就位于格洛切斯特的东北部十公里左右,假如那里有一个强盗营地的话,那为什么格洛切斯特那边没有传来任何动静?

  “把他们都处死吧,我们不需要带着这些累赘。”约翰下达这个命令的时候,没有一丝感情。

  不过那些诺曼骑士们也一样是冷血无情之辈,对他们来说,杀人就像杀鸡一样。这些威尔士俘虏哭嚎着被拖走,却没能让约翰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克利夫山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些贫苦的威尔士人,又是怎么获得诺曼式的锁子甲的。

  怀着这样的疑问,队伍再一次启程。

  当太阳逐渐落到天边时,约翰也抵达了格洛切斯特。他一到达,那里的贵族和骑士们便纷纷前来,恭迎他的到来。

  约翰没有管这些小乡巴佬似的小贵族,毕竟他这一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这些人。

  他直奔格洛切斯特城堡里的老头,看一下这个老头什么时候爆金币。

  整个英格兰王国内的城堡都是诺曼征服之后所建立的,因此绝大部分城堡都算是“新城堡”。

  格洛切斯特是一个古老的城市,它最开始是一个修道院,后来逐渐扩建。当代格洛切斯特伯爵的祖父,是英格兰王国的开创者“征服者”威廉,而他的父亲则是一辈子没能当上国王的诺曼底公爵罗贝尔。

  格洛切斯特的人口大约只有三千余人,但是在中世纪,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城镇了。

  约翰直奔主堡而去,但是在进入格洛切斯特伯爵的卧室之前,一名女子将他拦了下来。

  “向您请安,王子殿下。”

  看着眼前的贵妇,约翰有点愣住。

  贵妇看上去大约二十岁出头,穿着一身华贵的服饰,黑色的头巾昭示着她的身份。再看她的脸庞,皮肤在一头金发下被衬得细腻雪白,

  而那名贵妇看到约翰的表情,也有点愠怒,但碍于约翰的身份,也没有将这份愠怒表达出来。

  “我是您的未婚妻的姐姐梅布尔,您难道不记得我了吗?”梅布尔再一次附身,让约翰感觉一阵尴尬。

  不是,自己真的没想起来啊。

  约翰有点紧张地摸着自己胸前的纽扣说:“真的很抱歉,梅布尔小姐,我实在是一时间没想起来你的名字。”

  如此直球的回答让梅布尔有些意外。

  她听说,约翰王子是一个精明又贪婪,如恶魔一般令人厌恶的人。可是眼前这个有点憨憨的年轻人,完全没法和她道听途说来的那个恶魔王子相匹配上。

  不对,一定是自己看错了,眼前这个恶魔还没有摘下自己的面具。

  梅布尔重新调整了一下心态,然后说道:“所以,王子殿下,您是来看望您未来的岳父的吗?”

  未来的岳父,就是那个躺在床上,病的快死掉的格洛切斯特伯爵。

  “没错。”约翰点点头,“我的父亲让我专程前来看望一下格洛切斯特伯爵,还有我的未婚妻伊莎贝拉。所以,能让我进去吗?”

  梅布尔站在门口,就仿佛挡着那扇门,约翰也不傻,他当然看出来了。

  就她这样子杵着也没用,约翰要是想进去,她是没法挡住的。因此,在沉思了片刻之后,梅布尔点了点头。

  但是在她的眼神里,还是充满了不信任。

  约翰没有在乎她的不信任,而是直接走了进去。

  格洛切斯特伯爵的房间里充斥着药草的味道,而在药草的味道下,是被掩盖着的鲜血和腐朽的气息。

  从这些迹象来看,格洛切斯特伯爵的生命的确是要走到终点了。

  而他本人,也躺在床上,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气息微弱,双眼紧闭,似乎已经陷入了昏迷当中。

  约翰只是看了几眼,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这个老头马上就要爆金币了,有什么好看的。他和格洛切斯特伯爵又不熟,也没有什么感情,只想着他赶紧死掉。

  然而,约翰一转身,又发现梅布尔在堵着自己。

  “你这是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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