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章 蕊儿是公主
全场中的人都很高兴,当然只有赵瘸子和唐峰除外。仙人醉很快就被端了上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淡淡的怡人茶香。虽然还没开始喝,可是只是吸了一口,众人便感觉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好茶,真是好茶啊!”笑弥勒深深的吸了一口,故意看了赵瘸子一眼,脸上笑的更加灿烂了。赵瘸子气的鼻子中溢出一丝冷哼,端起茶杯来也不管是不是烫嘴,便咕咚咕咚喝了下去:“去,让人再给我泡一杯!”
“嗯,瘸子,你平常的时候不是最讨厌别人喝茶牛饮的吗?今儿这是怎么了?”柳伯脸上挂着淡淡的坏笑,偏偏做出了一副关心的神态,轻声道。
“怎么了?我要让他在我肚子里泡出来!”赵瘸子两眼瞪得跟个六十灯泡似地,狠狠的盯了柳伯一样,然后又冲龙山身旁的那个茶博士举了下茶杯。
“不行,瘸子,今儿这茶你已经输给我了,而我也说了,这是每人一杯的,所以你喝了之后就不能再
要了。”旁边的孙老爷子忽然轻声阻止道。
“啊?”赵瘸子傻眼了,旁边的笑弥勒和柳伯却是从嘴里憋出一丝笑意,就连龙山眼中都带着淡淡的笑意,好笑的看着他。赵瘸子脸一耷拉,可怜兮兮的看着孙老爷子道:“老爷子,您就可怜可怜我吧?再让我来一碗,怎么说那茶叶也是我输给您的,您让我跟他喝一杯告别茶还不行吗?”
“不行。”孙老爷子毫不客气的拒绝了,柳伯等人不由得哈哈大笑,喝的越滋润起来。旁边的金正阳一边喝还一边品评,像众人讲解着这茶的来历和优点:“仙人醉还有一别名叫“茶中香槟”,呵呵,它可是全世界最好的茶。这种茶在咱们国内只位与喜雅拉马山脉中北部的一个山谷中,哪里的茶树用的都是来自山顶的雪水,其中蕴藏著茶叶生长最完美的成长因素,导致它的茶叶拥有特别的香气。
这个茶罐之中的仙人醉茶,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等级的茶叶。他还被誉为是世界上最上等的最大叶片的散装茶。用这茶叶所冲泡出来的茶,呈金黄色泽,香气凡,喝了之后,令人神清气爽,精神
立即振作。尤其是用咱们老祖宗留下的泡茶方法冲着喝,更能欣赏到那令人欢欣的植物芳香,茶中的香气。”
唐峰轻轻的抿了一口,然后用舌尖轻轻搅动两下,像是品味红酒那样品了半晌,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唇齿留香,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种茶叶出产极少,或许是因为它的生存环境与众不同的缘故,每年能够成品的也就三五斤左右。封建王朝的时候,这种茶一般都是帝王家族专用的饮品,就因为这茶的数量,没少有茶农丢了脑袋!”金正阳轻轻的吐了口气,淡淡的道。
“呵呵,好了,正阳,咱们不说茶了,说正事吧。诺,阿泽可是把你给认出来了,可是你对他可能还不了解吧?他就是蕊儿的丈夫,如今华兴社的老大,道上的名号叫死神。阿泽,这位是蕊儿的娘舅,你也得叫声舅舅吧!”孙老爷子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对着唐峰轻声道。
唐峰正在哪儿喝的过瘾呢,听了孙老爷子的话差点没一口喷出来。不过一想起这
种茶的来历,唐峰又强忍着将他咽了回去。不过这反倒让他呛的更加恐怖了:“咳,咳……”唐峰大声的咳嗽着,茶水冷不丁的冲入呼吸道,使得他眼睛都被呛出了泪花,整个人的脸色都憋的通红。
然而,唐峰对这个并不怎么在意,他一边咳嗽一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脸颊变的通红,而已不知道是呛的还是激动的。唐峰单手一指,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不礼貌,就那么对着金正阳,看着孙老爷子道:“咳,爷,咳爷爷,您,你刚才咳咳,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该叫他舅舅啊,怎么了,你有什么问题吗?”孙老爷子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笑眯眯的看着唐峰道。
“舅舅?”唐峰难以置信的重复了一遍,嘴角带着淡淡的苦笑盯着金正阳道:“我和他?”
“嗯!”笑弥勒在旁边笑呵呵的道:“怎么了,小子,叫老金一声舅舅亏了你了嘛?我给你说,你小子赚大了!”
“是,是赚大了,
金正阳,男,1967年出生,现年四十六岁,满洲正黄旗人,正宗的大清王朝爱新觉罗的子孙,是爱新觉罗,弘历的第八世孙!现在为蓝旗军领,金??三大势力之一,也是现在所知的满洲皇族中,血统最纯正的帝王贵胄。如果大清王朝还在的话,您将是整个王朝的帝王,对吗?”唐峰静静的看着金正阳,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道。
“你知道的很详细,也都没错。不过这些都过去了,我现在已经不姓爱新觉罗了,我叫金正阳!”金正阳嘴角同样挂着笑容,淡淡的道。
唐峰理解的点了点头:“我想我能理解您的心情!”大清王朝的爱新觉罗姓氏,在封建王朝还没有彻底毁灭的时候,还是很尊贵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用这个姓,就算你是真的帝王家族也不成。所以,后来大清王朝便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为爱新觉罗,只有当时天子最亲近的子孙后代和兄弟姐妹才能拥有,一部分则是那些隔了远一些的帝王子孙,他们的姓氏为金。
现在这些姓金的人,很有可能便是大名鼎鼎的爱新觉罗家族后裔。而金正阳,便是其
中最具盛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人物。
要说金正阳,必须得先说说满清帝国的历史。满清帝国自从入关以后,在一开始他们就知道自己的统治不可能真的千秋万代。所以,他们从最初的时候便做好了打算,一旦政局出现什么大的变动,他们便会北上,重新返回大草原,回他们生存,栖息的故乡。
然而世事多变,当时的满清帝王们怕是怎么也想不到,不过一二百年的功夫,整个世界变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改变,洋枪,大炮,紧随其后的是飞机,轮船,使得一马平川的东北大地变成了无险可守的不毛之地。所以,当意识到整个帝国大厦即将崩溃的时候,满清王庭选择了另一条路,南下。
Z国极南之地,自古以来便被认为是不毛之所。那里瘴气横行,所住居民更是顽劣残暴,茹毛饮血,不听王化。不过,当时摇摇欲坠的满清当局已经没有更多的选择了,当时作为帝王的光绪皇帝不是没有儿子,而是有一个亲生儿子,只不过光绪知道清王朝的灭亡已经成了定局,所以他便玩了一出金蝉脱壳之计,谎称自己没有子
嗣,所以在百年之后过继醇亲王的儿子,也就是清王朝最后一个末代皇帝,溥仪继承大宝。
而他真正的儿子,也就是金正阳的父亲,爱新觉罗,隆鑫,早在九岁的时候,便被光绪派了几名忠心耿耿的内卫和大将保着,前往缅甸等地,因为那里地处山区,所以很方便他们的生存。当时光绪的意思是让他们在那里积攒力量,招兵买马,以待有朝一日能够一统天下,重塑造大清帝国的大好河山。
然而,随着民主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风雨飘摇中的大清帝国很快就灭亡了,而紧接着的便是中山革命,和国共内战,八年抗战,总之,国内打的是一塌糊涂,当时爱新觉罗,隆鑫虽然在缅甸运用光绪帝留给他的金银财宝招兵买马,积攒了数万人,可这点人马在缅甸占山为王还可以,要想进国内搅和,还不够当时国内一场战役消耗的。
所以,当时隆鑫便改变想法,将目光从国内移到了他当前所在的地方,经过一番苦心经营,终于以蓝旗军的名义占据了金??的大半地盘,成了大名鼎鼎的金将军。这一段历史都曾详尽的记载到了资
料中,而当时唐峰曾经有幸看过,所以颇为了解。隆鑫,当时生有一子一女,儿子是金正阳,而女儿叫金婷雨!
“呵呵,你这小子,到现在连个舅舅都不喊,怎么,难道我还当不起你小子一声呼唤吗?”金正阳忽然眼一瞪,身上那种淡淡的贵族气顿时消失的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厚重的匪气,像是一层铠甲似地,静静的贴在他的身上。
唐峰静静的看了他几眼,轻声道:“当起当然是当的起,只是我不明白,您怎么又成了蕊儿的舅舅呢?”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当时我妹妹,也就是蕊儿的娘,到国内来留学的时候,嫁给了蕊儿的父亲,所以我这个当哥的当然就是你的舅舅了。怎么,这么论有错吗?”金正阳不爽的端起茶来喝了一口,淡淡的道。
“错是没错,不过我总觉得有点儿什么地方不对,”唐峰皱着眉头露出思索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大声道:“哦我想起来了,我靠,你是爱新觉罗家的正牌接班人,而蕊儿的母亲岂不是公主,
那这么说来我娶的岂不是一位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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