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 (求收藏!求追读!)
翌日,大青枣。
沈信舒展身子,缓缓走出营帐。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确认眼下不是中午,才走向校场。
因为中午不适合出兵,早晚才能药丸。
嗯,这就是玄学。
没办法由于最近接连不断的失败,把沈大夫硬生生的逼成了玄学家。
他其实也是不想的。
一路上。
沈信猛然发现,好多的士兵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并一副要誓死保卫他的表情。
沈信:士兵们太热情了该怎么办?
不过这并不出乎预料,毕竟沈大夫两次拯救陈塘关,面对那天神,面对那四海龙王都无所畏惧,一身正气救万千民众于水火。
陈塘关上的每一位军民百姓都是由衷的敬佩,他就是无数人眼中的英雄。
沈信自信的摇了摇头,没关系,他很确信崇城就是自己的身死之地。
一百名精锐骑兵正威风凛凛的站在校场上等待着检阅,身后数千士兵呐喊助威,声震云霄。
而李靖与黄天祥更是带着众多将领迎了上来。
这排场有些太大了吧……
还有你们兴奋个啥啊,弄得杀气腾腾,喊声冲霄,不知道的以为我要指挥多少兵马呢?
尤其那被挑选出来的一百骑兵,各个都是武道高手,精锐中的精锐,最差的都能举起数千斤的巨石。
而且作为义子,与沈大夫头号先锋官的黄天祥,更是早已经傲然站在众将之前,并且还换好了一身特别明亮的银盔白铠。
看那得意的神色,与骄傲的表情,显然对即将到来的战争跃跃欲试。
可恶!
沈信感觉到了一丝不好。
果然在一旁的李靖脸色郑重的开口道:
“沈大夫放心,眼前的这一百名骑兵绝对是我陈塘关上最强的将领。
他们各个身怀武技,经验丰富,最差的都是名百夫长,每一位放在军中都可以指挥战斗。
虽然无法平定西岐,但是护着您在乱军中杀出,绝无问题。”
李靖带着自信的表情,吩咐身后的将领带好武器出发。
顺便还下了死命令,你们可以死,但是沈大夫绝不可以有失,遇到危险当战至最后一个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黄天祥听完,当即率着众多将领忍不住高呼:
“誓死守卫沈大夫!”
“誓死守卫沈大夫!”
就连一旁军营后方的普通士卒也都喊了起来。
沈信黑着脸,乱喊什么口号,还有黄天祥你在那里凑着什么热闹?
过分了啊!
逆子!
听着眼前那一阵阵激动人心的呼喊,沈信感觉说不出来的难受。
这还未开始,就给他出了一道难题。
不要慌,冷静一点,自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首先这个时候绝不能让这群精锐跟自己去北崇,这群人哪里是普通士兵,分明是古代版的军官敢死队。
估计以这群人的实力,还真有可能带自己杀出重围。
不过不带他们,李靖是绝对不会放心自己离开的。
这就有点难受。
忽然这个时候沈信灵光一现,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简单,换人啊。
这一百个人太强,那我可以换成弱点的。
换那种没什么实力,但保命手段一流,逃跑能力很强的人。
遇到点风吹草动,就全部逃跑了。
要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的军队,总有那一批最差的,他们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就一个字混。
这样的话,自己不仅能独自去死,还不用连累这群士兵。
这样岂不是美事?
此外,我还可以想一个必死的计划。
沈信去往崇城,对救那崇侯虎父子可没有什么兴趣,甚至还恨不得这种恶惯满盈之人身死。
这崇侯虎在朝歌罪孽多端,恶惯满盈,建鹿台贪酷无厌,有钱者买闲在家,无钱者累死台下。
更是在他的治理下,北地民不聊生,四海生怨。
就算西岐不杀,若是有机会沈信也会出手。
救这样大奸大恶之人他沈信的良心都过不去。
所以这次沈信还有一个支线任务,那就是对付那崇侯虎。
思路一下就打开了。
这样的话自己战场上即对抗西岐,对方崇侯虎暗中又得罪了纣王。
双层死亡霸服加身。
无论是西岐还是殷商都会容不下我,直接得罪两方。
哪怕我战场上没死,侥幸回到朝歌,那也是必死无疑!
想到这里沈信终于舒坦了。
完美。
当即一脸严肃的开口道:
“李将军眼下这些将领虽然强悍,但一身之实力太过于明显招摇。
大军之中不利于隐藏,因此还是暂留在陈塘关,另选人代之。”
听到这话李靖原本自信的眉头,瞬间变成了川字形,心中暗道眼下的可都是陈塘关实力最强的人啊。
不用他们还能用谁呢?
“沈大夫三思啊!”
李靖连忙焦急的拦住沈信。
他经营陈塘关十数年,对于关内士兵的实力更是了解,如果眼前的这群将领不用,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的去保护沈大夫。
好!
你越反对就说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作死嘛,怎么能找实力高强的人来保护自己。
找点跑的快,不愿意打仗的人,才机会更大嘛。
听到沈信要不用眼前这群实力高强的将领,黄天祥也慌了,连忙道:
“义父不可!陈塘关上所有的武道高手都在这里,再选也不可能比的过他们。”
沈信点了点头,黄天祥说的没错,整个陈塘关的武道高手都在这里,若是再选也不可能比他们还强。
但是小孩子你不懂,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只要排除掉他们,其余人随便选。
“此去北崇,兵贵神速,壮的不要,实力高的不要,有特殊能力的不要。”
我只要一点,最快的。
速度,速度决定一切,快,越快越好。”
沈信说着慢慢的朝后方的军士中走去,走了好久,直到他见到一名拿着长枪的小卒,一脸高兴的对着前方说道。
“少年,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而且握枪的姿势一看就是名快枪手。
想必脚下的速度也一定很快,你叫什么名字,可愿随我前往北崇。”
“我…我……我叫周星。”
“好!我看此人就不错。”沈信一巴掌拍到那叫周星的少年肩膀,将其拍的差点没跪下去。
于是心中又是一喜,连忙转头对李靖等人道:
“李将军就按这个标准找,我只要一群快枪手,无论什么快都行,越快越好。
只要有他们在,此去北崇定能平叛成功!”
???
李靖等人仔细的看着,眼前那面容枯瘦,脸色苍白,黑眼圈大的宛如熊猫,一副营养不良,握着长枪的双手还在颤抖的周星。
这个?
似乎……
李靖心中一愣,沈大夫眼光还真是厉害,此人还真是个人才。
他的速度在陈塘关堪称第二,这第一当然是他李靖。
因为陈塘关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此人速度虽然快,就是有一点,他太混了,简直是一个大混子。
打仗永远都是第一个冲进去,然后第一个冲回来。
这种窝囊的家伙,李靖要不是看他还有点用处特长,早就把他砍了。
沈信想的很好,他要的就是这种人,虽然长的有些屌丝,但是到了战场,逃跑技术却是一流。
有他们在怎么能守护住自己,估计早就跑的没影了。
此刻李靖等将领虽然有异议,但随着沈大夫的坚持,再加上以军事机密为由,还是妥协了。
因为他们也不知道眼前的沈大夫在打着什么主意,但万一,或许真的能退走西岐呢!
毕竟沈大夫智勇双全,又可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去找死,所以他们很相信沈大夫。
很快,李靖又选出了一百人,这一百人看起来就身怀绝技。
那猥琐灵动的小眼神,和那粗糙有力的双手,果然没找错人。
然后把他们这群速度很快的人,聚在一起配上马匹,由沈信亲自教他们怎么逃跑。
你可以不会打仗,但是不能不会逃跑。
教你们一句口号:“犯我殷商疆土者,虽远必诛!”
逃跑的时候喊起来,对方肯定严阵以待,然后你趁这个机会转身就跑。
等他们发现上当的时候,大家早就跑不见踪影了。
喊的时候,记住气势一定要足,要让敌人真的以为你们要冲锋,这都是知识,要好好练,战场之上能保你们一命。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还未等撞见敌军,自己便已经跑出了几十里外。
双方怎么打都永远见不到面,这才是划水的最高技巧。
在沈大夫耳提面命的训练了一番后,终于这一百名骑兵,在李靖等人目瞪口呆的情况下。
惶惶如丧家之犬,如漏网之鱼一般,仅仅片刻就嗖嗖的闯出了辕门,不见了踪影。
为了速度简直拼了,每一位都各出奇招,更有甚者为了减重把身上的物品一件件的往下丢。
这哪里有什么军队的气势,更没有什么战阵军形。
完全就是一群逃命的败兵。
这才对嘛,跑的快,才能逃得性命,有了性命才能跑的更快。
沈大夫很满意。
不远处李靖带着众多将领望着这一切,开始有些不解,但看沈大夫那满意神色,心中却渐渐怀疑起来。
难不成沈大夫此举大有深意?
思来想去,下一秒,却是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李靖不由得叹道:“沈大夫真乃神人也,用兵如神,我李靖自愧不如啊!”
李靖这一叹,将周围的将军们给叹愣了,李将军可是陈塘关上兵法最出色的人,他都在感叹,难不成沈大夫真的另有用意。
等等,黄天祥心中似乎也快要猜到答案了,义父究竟是为何如此呢?
“我也明白了。”
接着他大声高呼!
“兵贵神速,兵贵神速啊!”
黄天祥一开始还以为义父是在开玩笑,但现在随着李将军的提醒他明白了,全明白了。
义父带着这一百人,从来没想过正面作战,而是想用作奇袭。
这一百人在普通的时候面对大军当然是一点作用没有,但是若能混进敌营。
然后在关键的时刻,配合大军夜袭周营,点火为号,烧毁粮草,乱其军心。
大军作战怕的是什么?
一是粮草,二是营变。
没有了粮草,你再多的人马也发挥不出实力,大家人困马乏,饿着肚子如何打仗。
甚至没有粮食还会引起哗变,军心不稳,不用人打,自己便已经败的一塌涂地。
而营变更加可怕,一人惊,则万军惊,有时仅仅因一人的发狂,呼啸,从而导致整个军营数万军队,瞬间溃散。
营变之时踩踏者死伤无数,逃营者更是无数。
以点破面,营变是军队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惊醒,被李靖与黄天祥这么一解释,全明白了。
至于有人会问,这一百人如何起得作用,又或者能当几万大军吗。
这可能便是沈大夫训练他们逃跑的关键了。
一人逃跑便会有无数人跟着,当军营混乱之时,他们便是这决堤之水。
此计若成,当真可挡数万军队。
这等智慧,这等计谋,当真是让众将拜服。
只感觉自己的兵法学到了狗肚子里,跟本追不上沈大夫的思维。
厉害啊,厉害!
沈大夫真乃神人也。
就一个字绝了!
一旁的沈信见众人敬佩的望着自己,大感意外。
他刚才只顾着训练自己手下的骑兵了,李靖等人在想些什么。
不过他却猛然醒悟,这个时候不是与他们闲聊的时候,而是赶快飞马去往北崇。
万一他去晚,战争结束了,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次大好机会。
于是他牵起了李靖配给他的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
宛如那雪中的精灵,高傲的立在场中,打着响鼻,不屑的望着众人。
可正待沈信想翻身上马时,天空上却意外落下了一道白光,然后就见白光中默默的走出来一只气愤的狐狸。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白色狐狸开始不停的对着沈大夫眼前的战马呲着牙,瞪着眼,最后更是直接出脚将那只高傲的战马踹倒在地。
然后一脸骄傲扫了眼四周好像再说:
“哼!你们都不配!”
更是的压低了自己,静等着沈大夫上身。
……
沈信黑着脸看着前方,他其实是想把这只倒霉狐狸偷偷留在陈塘关,自己独自走的。
因为他忽然发现了一件事,在来陈塘关之前,自己身上可是叠了三层死亡霸服。
但是最后自己居然没死,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咱们来分析一下,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这个是死亡属性没毛病。
黄天祥的克父属性也没毛病。
再加上狐狸的这个倒霉属性。
按理说应该负负得正,再得负。
但现在我没有死,那就说明这只狐狸就他娘的不是负得。
身上的霉运把其余死亡霸服给得正了。
所以沈信觉得不带它去那北崇,可眼下谁料这货竟然得到消息,追了上来。
沈信此刻有心再找一匹马,但是在狐狸的威压下,却没有一匹敢上前,不是突然摔了马腿,就是跑肚拉稀。
更有甚者,走着走着突然撞到了辕门的旗杆上。
估计沈信在不走,这陈塘关上倒霉的就可能不只是马了……
罢了,先让它跟着到崇城,然后再想办法将其甩开就是了。
想好了之后沈大夫只能无奈的从后面上了狐狸的身,然后手中一拍,便带着黄天祥离开了陈塘关。
沈信离开之后,李靖望着前方久久不能平静,心中感慨万千,这次北崇之行实在是太危险了,西岐十数万大军讨伐北崇。
哪有可能被轻易打败。
沈大夫这完全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殷商有其,国之幸也。
沈大夫如此为国为民,我李靖怎可不全力相助。
忙的赶回营帐,取出纸笔将沈大夫去往北崇的消息传往朝歌。
甚至还觉得不放心,手中信件不停,接连写了十余封,最后让手下传往北崇各地。
一时间陈塘关的探马蜂拥而出,四散而去。
李靖在写完最后一封后,叹了口气,深深望着北边的方向。
沈大夫,我能帮你的就只有这些了,希望朝歌能早些派出援兵,救你一命。
与此同时,沈信带着他的骑兵已经跑出了百余里,渐渐离开了陈塘关的范围。
说实话,对于眼前这群快枪手的速度他还是很满意的,正当沈信想让大家停下来,继续加深口号的时候。
下一秒突然听到黄天祥焦急的踏马回报:
“禀义父,前方忽然发现一片巨大的黑色森林,我等是否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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