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一地鸡毛的生活
接到老婆信件的郑岳赶紧来和父母商量,由于他们一家人都在特区打工,所以过年也就没有回去,虽然平时有一点生活费寄回去,一个长年见不到老公的女人,孤单寂寞是难免的,有人趁此机会做了临时的夫妻,郑岳的老婆却是当真了,她的隔壁不姓王,因为她本人就姓王,不过却在孩子的幼儿园接送小孩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姓匡的大哥,姓匡的可比姓王的厉害,因为他把姓王的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姓匡的男人是单位的一个小领导,他的老婆两年前出意外走了,当时留下一个两岁的女儿,所以送女儿上下幼儿园就是他的责任,就在接送女儿的过程中,一来二去就认识了郑岳的老婆,长期接触难免有时候聊聊家常,逐渐的彼此就有了好感,上辈子这两人也结婚了,只不过这辈子是郑岳的老婆提出来离婚的。
先不说郑大光一家三口连夜赶回老家,郑云龙的母亲这两天也遇到了烦心的事儿,她当年的堂妹兼闺蜜,家里面也在闹离婚,母亲的闺蜜全名叫蒲秀群,比她要小两岁,当年和一个当兵的订了婚,当兵的当了10年兵,在部队里面提了干,转业之后到了县里的公安局,开始从一个最小的科长,做到了公安局的副局长,副局长姓陈,1949年生人,18岁进入部队当兵,由于当兵的时间比较长,两个人结婚的就很晚,所以他们的女儿这个时候才16岁,这时候读高一的下学期,上一世他们也是这个时间段离婚的,他们的生活没有受到郑云龙这只小蝴蝶翅膀扇动的影响,起因就是蒲秀群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一个农村妇女,从小也没读过几天书,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待人接物总显得土里土气,身为副局长的老公就有点看不起她了,两人早就是貌合神离,半年之前副局长认识了一个小他10来岁的大龄剩女,人长得很不错,在县交通管理局下属的客运公司上班,是她们单位的一枝花。也很时尚,听说是当年挑男朋友的时候挑过头了,以至于30多岁了还是单身,陈副组长出轨了,英雄难过美人关,陈副局长觉得遇到了他的真爱,就向老婆蒲秀群提出了离婚。条件就是他净身出户,单位分的房子给老婆住,家里10多年的存款也就四五千块钱,全部给老婆,女儿陈蓉还在读高一,对于16岁的女孩子多少也有点懂事了,就由女儿选择是跟父亲还是母亲。蒲秀群觉得很委屈,这就是自己当年苦苦等了10年的男人,娘家的两个哥哥也是那种比较怂包的软蛋,她找不到一个人为她做主,觉得生无可恋,就把电话打到了母亲这里,家里的电话号码当然是母亲告诉她的。因为表弟过年结婚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是回了老家的,蒲秀群也去参加了表弟的婚礼,她们也是在那个时候见了面,也就拿到了特区家里的电话。接到电话的母亲也觉得茫然无措,她认为自己的儿子见多识广,就告诉了郑云龙她闺蜜家里发生的事。
对于母亲的这位闺蜜,上一世的郑云龙就见过一两面,也知道他们婚姻的结局,结局就是一地鸡毛,上一世的蒲秀群不知道从谁那里学到了高招,没有走和平离婚的路子,而是发挥了农村妇女撒泼打滚的长处,跑到县公安局,县政府撒泼打滚,痛诉自己苦等10年的痴情,大骂姓陈的从古到今都没有一个好东西,古代虽然有陈世美,但是有包青天为民做主用狗头铡刀铡了陈世美。而陈副局长是当代的陈世美,他要求县里的青天大老爷为他做主,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结果就是陈副局长的官职丢了,被一撸到底成了派出所的一个小片警,陈副局长当然和那个大龄剩女也没结成婚,因为大龄剩女看上的是他的职位,而不是他的其他什么东西,一个小片警谁能看上你?40多岁的陈小片警最后辞去了警察的工作,去了蓉城一家饲料企业上班,也成了众多打工仔中的一员,其实这件事最受伤的是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小女孩,听说在学校同年级的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由于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女儿也没心思读书了,成绩一路下滑,高二没读完就辍学了,也成了众多打工妹中的一员,两年之后蒲秀群找了一个大她10多岁的退休丧偶老男人嫁了,当然也不是为了感情,农村妇女没有收入保障,就想找一个安身立命的饭碗,有退休金的老头不用工作都有工资拿,也够他们两人生活,就这样,一个为饭碗,一个为有免费的保姆,两人凑合在了一起。女儿也在刚满20岁那年和县城里一个开小店的男人结婚了,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女儿对自己的父母亲都充满了恨意,和父母亲来往很少,包括曾经的陈副局长,当年的一家三口分开后各自都过得非常的平淡。其实郑云龙对此却有不一样的看法,与其两败俱伤,他想选择的路是‘既然不爱,不如分开’。和平分手,能够给他们的女儿留下一个父母都爱她的感觉,哪怕是一种错觉也行。上一世的蒲秀群,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点难受,最终采取了极端的做法,其实地球离了谁都能转,对于蒲秀群这种家庭主妇,一个非常贤惠的家庭主妇,她们其实是不用愁找不到工作的,现在的特区,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早就有了保姆这个职业,一个好的保姆,是很多家庭争着想要的,而且工资还不低,比生产线上的女工收入还高一点,郑云龙其实也有为家里面找一个保姆的想法,母亲觉得她自己还能做事,而且外人在家里她不放心,那找母亲的闺蜜过来做保姆呢?闺蜜是她信得过的人,而且如今又遇到了困难,母亲总不至于反对吧?如果这位闺蜜有创业的雄心壮志,将来还可以自己成立家政公司,没有雄心壮志就安安心心的做一个合格的保姆,同样也是一份稳定的职业。郑云龙考虑再三之后,就把这个建议告诉了母亲,剩下的事情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吧。自己的路自己选择,他也不想决定别人的人生。
这段时间同样一地鸡毛的就是田碧华的家里,被打成粉碎性骨破裂的膝盖,听说出国可以治好,但那要花很多很多的钱,对于把钱看得比命都重要的田碧华来说,她也不想治了,当初眼看着在医院里把郑云龙给的那一万块钱花得快完了的时候,她就吵着要出院了,拖着打着石膏的病腿进了看守所,虽然在看守所里也受了不少的折磨,但好在没有伤到她的膝盖,医生说她的膝盖好了之后,除了使不上多大力气之外,走路也会一瘸一拐的,这就是她这段时间烦躁的理由,她刚从看守所出来时大骂郑云龙的话传到郑云龙的父亲郑大贵的耳朵里,郑大贵本来就是一个性格非常强势的人,你在一边骂他的儿子他肯定不干,直接跑上门去把田碧华痛骂了一顿,要不是看她是个受伤的女人,说不定还得扇她两巴掌,这件事后来又传到了四婆婆的耳朵里,田碧华是她的儿媳妇,她端着婆婆娘的架子,找上门去又把田碧华骂了一顿,田碧华心里面感到很委屈,但她谁都不敢再骂了,就只能冲着她的老公骂,骂得整个家庭里成天鸡飞狗跳,一地鸡毛。她的老公郑大财最后实在忍受不了,把她按在地上狠狠的揍了一顿,整个家庭才基本上消停了,郑大财一下子也尝到了做男子汉的勇气,从这以后田碧华再敢无缘无故的骂谁,他就来一顿胖揍,家庭也逐渐回归了平静。
说来也怪,挨了几次打的田碧华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自己的男人有了男人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上所说的受虐性格吧,甚至在一次受虐之后她抱着自己的男人,告诉了她心底的秘密,那就是她藏钱的地方,她藏钱的地方其实离他们家住的地方并不远,也就是200多米远的一处房屋已经塌掉的废墟里,原来别看田碧华只是一个农村妇女,从小就是在那种阶级斗争中长大的,小的时候母亲经常挨斗,她经历多了,其实比很多人都会演戏,别看她表面上对你笑嘻嘻的讨好样,背地里说不定就把你家的小鸡仔踩死了。‘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她反而会从这些小恶之中找到她心里的乐趣,这也算是一种扭曲吧,所以她喜欢小偷小摸一点,占一点别人的便宜,也是她心底的乐趣……。拿到钱的郑大财有了他心里的打算,他出去考察了几天,想开一个小饭店,他本来就喜欢做饭,当年村里成立伙食团的时候,他就是伙食团的厨师,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他一直想成立一个帮别人家去办席的团队,想叫田碧华给他打下手,无奈田碧华是一个很不爱干净的女人,最后也就没搞成,现在两个儿子都在特区,大的儿子郑云福和他的性格差不多,也喜欢做饭,他计划父子两人开一个小饭店,受众就是普通打工人,郑大财也是一个心思比较细腻的男人,老婆既然受了这么重的伤,他也不可能把这笔钱交给公安,不然老婆就得定罪,如果用来开饭店,也有暴露的可能,他想到的办法就是给堂弟郑大贵借钱,这么多年的兄弟,郑大贵家里现在又这么有钱,借个一两万块钱应该不难吧。
(https://www.zbzwx.cc/book/3423877/11110990.html)
1秒记住紫笔文学:www.zbzwx.cc。手机版阅读网址:m.zbz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