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以前,三叔总是给康康足够的零花钱。但自从得知这些钱都被拿去赌博、上网后,三叔便限制了零花钱的数量。这样一来,康康便没钱再去赌博、上网了。但万万没想到,康康竟然会去贷高利债。本来说好春节过后还的,但因为三叔知道他不务正业,便把钱管得很紧,没有给他多少零用钱。

开学后,因为没钱还债,放高利债的债主便派人打了康康一顿。打过后,债主还严厉限制了还钱日期,如在规定时间内还不了债,就要让他拿命抵钱。康康又惊又怕,就伙同几个平时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精心策划了一起抢劫案。因为没有经验,第一次销脏,便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刚刚到达工地的三叔三婶闻讯,破天荒在不是春节的时候回来了。一回家就没闲着,到处托人、找关系。康康己满18周岁,如果判刑的话,最少会被判三年;如果用钱把他从里面“赎”出来,则最少要三万元。

康康出事了,我妈对爷爷奶奶很不满,一遍遍念叨着:“怎么能把孩子丢给老人呢?老人能带好孩子?村里那些夫妻双双出去打工把孩子丢给老人的,有几个老人能把孩子带好的?不是我说,村里这种例子还少吗?”然后就开始数落,谁谁把孩子留在家里,老人没看管好,差点掉井里淹死;谁谁把孩子放在家,老人过度溺爱,孩子小小年纪就不学好;谁谁把孩子放在亲戚家,亲戚不上心,孩子饥一顿饱一顿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我想到康康那张惹人喜爱的脸,想到康康那一声声甜甜的“姐姐”,便忍不

住向妈妈请求:“我想去三叔家看看,再怎么说,康康也是我堂弟,和我一个爷爷呢。”

我原以为我妈会反对,没想到她连连点头:“去吧,去吧,康康是我看着长大的,实在不忍心他坐牢,都是你爷爷奶奶惯的。”

谁知还没到三叔家,却听到院内传来激烈的吵闹声、哭骂声,门口渐渐聚拢了很多看热闹的人。

我进去一看,原来是爷爷奶奶和三叔三婶在争吵。爷爷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但他说一句,三叔三婶就反驳一句。奶奶坐在地上,哭得鼻子一把眼泪一把的,边哭边诉苦:“我哪里知道他会这么不走正道呢?我以为让他吃好、穿好、玩好,就是疼他了,就对得起你们了,这真是做孽啊。”

三婶气恼地说:“就是你这样才害了他!你只知道给他吃好、喝好、玩好,把他当成心肝宝贝,你怎么就不知道管管他呢?我在家的时候,他多乖多听话,没半点坏心眼。”

三叔示威似地向爷爷高声喊:“不管怎么样,这次我就不赎他!让他在里面吃吃苦头也好,要不出来说不定会去杀人放火,到那时罪名就大了!”

爷爷怒气冲冲道:“你要敢不去赎他,你就替他坐这个牢!”边说边随手捡起一把铁锹,就要朝三叔扔去。

三叔没躲开,锨锹柄狠狠敲了一下他的膝盖,他疼得一把抱住膝盖,蹲在地上,抱头痛哭,奶奶和三婶也停止了争吵。

我很同情三叔和三婶,康康之所以这样,是和爷爷奶奶溺爱有很大关系的。我很想趁机讽刺一下爷爷奶奶,但看到那两张老泪纵横的脸,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便悄悄退出了院子。

三叔还是拿出三万元的积蓄,把康康赎回来了。康康回来那天,我去看了他,头发被剃得光光的,目光游移、表情呆滞,见到我,连“姐姐”都没叫。

三婶流着泪对我说:“这孩子傻了,这次回家,象换了一个人似的。”

我知道康康在外面一定经历过很大很大的伤害,顿感鼻子酸酸的。

三叔这几年虽然挣些钱,但盖了一次房子、康康和安安的学费、一家六口的日常开支等等,算来算去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赎康康回来,不但花了三万元赎金,还帮康康还了一大笔高利债。不但这几年的辛苦全白费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但即便是这样,三叔再次外出打工时,三婶还是破例没有跟他一起走,她说:“康康都这样了,我不能再让安安毁了。钱赚得再多有什么用?一眨眼就花光了,孩子要是没管好,那可是一辈子都毁了。”

三婶想通了这个道理,也算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吧。

康康这次出事,给村里那些双双外出打工而把孩子留在家里的夫妻敲响了警钟。有两、三位母亲匆匆从外地赶回了家,并决定在家里好好教育孩子。但更多的夫妻、更多的母亲,依然没有回来。与其说他们对孩子教育的陌视,不如说他们没有回家的资本。所谓的资本,在这里就是钱!

钱!钱!钱!

回家带的两万块钱,我一直不敢动。好在粮食、蔬菜都是自家生产的,不需要花钱买,就连腊肉也是自家喂养的猪、鸡、鸭等等腌制的。但腊肉毕竟有限,只有农忙或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吃,平时只吃咸菜、辣椒,刚回家时很是喜欢,时间长了,便感觉很馋。我身上的零用钱,过了一个春节,几乎花光了。

要是以前,还可以到小沟、小河里去捉鱼,但现在,很多小沟、小河都干涸了。稍大一点的水沟,都被别人承包了。妈妈和海鸥一直吃这样的饭菜,早己经习惯了,但我实在馋得要命,又不想花钱去买,想来想去,便把眼晴盯在了村外那条大河上。

说是大河,也不过十米宽。以前更宽些,但近年来,好好窄了许多,因为田地里不断排进来的农药和一些小厂的污染,河水早就不如以前那样清澈了,鱼虾很难生存。虽然鱼虾很少,但河底的淤泥里却有很多很多的小田螺。

我们村很少吃田螺,因为很麻烦。但麻烦和嘴馋比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终于有一天,我穿着妈妈下稻田的长统胶靴来到河边,为防止被别人看到笑话,我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路段,不一会儿就摸了满满一脸盆的田螺。我想起在东莞时看到的那些很美味的田螺,一般都要五块钱一碟。我这一脸脸盆,可以卖多少个五块钱呢。

妈妈看到这一脸田螺,直骂我是馋鬼,这么大了还下河摸田螺,没出息。骂倒没什么,关键时她也不会做,这让我很是气馁。我知道田螺肉里有很多泥沙,据说田螺要放在清水里养很多天才能吐尽泥沙。但我馋得不行,哪里能等到了很多天呢。

考虑再三,我决定把田螺全部砸碎,然后将碎片扔掉,只留下田螺肉,再再洗净泥沙,最后就可以用田螺肉炒菜吃了。

这想法倒是不错,可真正操作起来却颇有难度。因为田螺太小,要用小锤子才能敲打。但锤了太小,又容易敲到手。更为重要的是,虽然能把田螺壳敲碎了,但碎了的田螺壳和田螺肉抵死缠绵,很难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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