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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现代篇(三十六)


  “你为什么不喜欢星星?”周韶的语气温和,没有质问的强硬态度,像是在唠家常:“你跟星星才见了一面吧?还是说...小叔曾跟你说了什么?”

  迟星性格好、品性优良,在学校、学生会、上位圈的人缘关系都很不错,除了周景烁,没人会这么直白地厌恶他。

  周韶忧心忡忡:“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父亲为什么那么讨厌星星。”

  迟冬当然不可能把周景烁隐瞒至今的‘秘密’坦白,他只是道:“你为什么会觉得你的小叔会在背后嚼舌根?”

  虽然周景烁确实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当着他的面诋谴责了迟星的所作所为。

  不过迟冬认为这件事无可厚非,因为如果他曾被一个人爬床,而那个爬床失败的家伙转头勾搭上了他侄子(如果他有侄子的话),他肯定会把这件事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

  周韶立刻忏悔:“抱歉,是我的问题。”

  他是周景烁养大的,也是最了解周景烁的人,他不该质疑小叔的人品。

  周韶顿了顿,又问他:“那你为什么讨厌星星?”

  正如之前所说,迟冬跟迟星只见过一面,从头到尾没有超过三句话的交流。

  “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迟冬胡咧咧:“也许是我们的气场不同,天生互斥?”

  周韶:“...气场?”

  “玄学的说法,”迟冬说:“周景烁没告诉你吗?我的‘父亲’是道士,我也耳濡目染了许多,我还会卜卦、算命、看风水呢!”

  周景烁给他安排的身份信息里没有这一段,但叛逆的小神仙不满于此、希望给自己的身份添一笔玄学色彩,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把小神仙带回京城的周景烁,应该早就做好了替他收拾烂摊子的准备。

  周韶露出惊愕的表情:“真的?”

  “当然是真的,”迟冬说:“不信的话,你摊开手,我免费替你算一卦。”

  周韶将信将疑地摊开手掌。

  迟冬只看了一眼:“六岁曾遭大难,又得遇贵人。”

  “六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和小叔的父母死于一场意外,同时,我被小叔收养,”周韶道:“这件事在网上发酵了很长一段时间,很多人都知道。”

  “好吧,那我再看看别的,”迟冬的指尖划过周韶的掌纹,激起一阵麻痒:“十三岁,骑马摔伤了腿,没有去医院,那之后的半年都有些瘸。”

  周韶:......

  确有此事。

  而且他很确定小叔不知道此事——那个时候小叔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他不愿意用这点小事打扰小叔,又或许本能地认为自己做错了事,所以在马场的工作人员到达之前,若无其事地站起来,假装没有受伤。

  他的小腿应该没有断,不然他不可能站起来,应该只是扭到了。当然,正如迟冬所说,那半年他的腿都有些使不上力(没有瘸)。

  迟冬说:“九岁被绑架勒索;十四岁,差点死于水灾;十五岁,遭遇火灾;十六岁......”

  周韶的命格跟周景烁差不多,都是极贵的好命格,如果在乱世,他们绝对能当个皇帝宰相、军阀统领。

  可如今是和平年代,这些命格就显得贵过头了,盛极必衰,贵极必折,大多活不长。

  比如周景烁,年纪轻轻就被怨气缠上,如果没有遇到他们,  活不了几年。

  周韶的命格不如周景烁,不至于英年早逝,但时不时就要经历一些致伤不致命的倒霉事,也不比周景烁好到哪去。

  周韶越听越心惊,因为迟冬口中的每一件事都是真实发生的,其中大部分都是没有公开、他已经忘记、甚至连小叔都不知道的‘秘密’。

  一个荒僻J市的孤儿,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事?

  莫非......真的是他算出来的?

  周韶是周景烁带大的,性格品性、行事特征都很像周景烁,也同样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

  就算如此,周韶依旧半信半疑:“不信。”

  激将法。

  迟冬显然没有被激将,轻哼一声:“不信就算了。”

  周韶见他没打算多说,也没再多问,带着他前往郊外一个设备完善的大型马场。

  迟冬穿的衣服不适合骑马,不过好在这个大型马场隶属周景烁,马场有许多干净的马术服容他更换——大部分有钱人都习惯自己带衣裤,比如周韶。

  迟冬在员工的带领下进更衣室换衣服。等他出来的时候,早上穿了一件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马术裤,马术裤紧紧掐着他的腰和他的腿,腰肢纤细,小腿笔直,整个人看上去分外挺拔。

  迟冬把额前的小卷毛往后撸,露出一张漂亮的小脸,像是欧洲贵族的王子公爵。

  周韶看愣了一瞬,目光落在他腿上:“马靴呢?”

  “那个穿着不舒服,”迟冬说:“放心吧,我不会因为没穿一双靴子,就从马身上摔下来原地去世。”

  周韶:“......哦。”

  他带着迟冬去了马场,那是一片辽阔的草地,那片绿色的海被风吹得沙沙响,迟冬生活的地方是山区,从未见过这么平坦广阔的景象,几乎有些看愣了。

  “很漂亮,对吧?”周韶拍了拍他的肩:“但这里不及藏区草原万分之一,下次有空带你去那边玩。”

  又说:“年纪轻轻的要多出来活动活动,你如果一直跟着小叔的话,除了他出差的地方,恐怕那都去不了。”

  周韶不知道自己的语气里有没有暴露出羡慕嫉妒,但他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规劝迟冬。

  “哦,”迟冬说:“也是,回家我跟他商量一下。”

  不仅仅是大草原,他还想看看冰川、看看大海,去无人的孤岛,或是野兽穿行的雨林...总之逛一逛他所生活的这颗星球。

  他也不愿永远被束缚在一个人、一片区域里。

  周韶积极推荐:“你可以跟一个环游世界的旅行团,或者跟我们一起——我跟星星每个月都要出去旅行一趟。”

  “我才不跟你们小情侣一起去,”迟冬翻了个白眼:“比起看你们大秀恩爱,我更愿意自己一个人去。”

  这个话题以迟冬的白眼结束。

  周韶领他去挑马。每匹马的脾性和习惯都不相同,大部分客人都喜欢自己挑选合眼缘的马。

  迟冬被那上百匹训练有素的塞马震撼到了,这里有一部分是自己培养的、未来会去参赛的;有退役的赛马;也有周景烁这几年才拍下来的健壮赛马。

  “我推荐美国花马,”工作人员摸了摸一匹漂亮的、斑点狗花色的马:“这是上一届观赏马的冠军,无论是毛色、服从性、还是跑动时的平稳度,都是最好的。”

  那匹马性格温顺,也很聪明,眨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去蹭迟冬,显然很喜欢他。

  这是当然的,拥有灵力的迟冬,走到哪都会讨动植物的喜欢。

  迟冬不会挑马,既然工作人员推荐了,就选定了这匹,仿佛没看到马厩里其他朝他抛媚眼(?)的马。

  “你很讨它们喜欢,”周韶牵着自己的常用马走过来,如果周景烁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匹马跟自己的常用马很像,他说:“书上说,动物喜欢心灵纯净的人。”

  事实也确实如此。

  “或许是我身上有它们想要的东西,”迟冬看了一眼指示牌上的骑马的动作,揪着马的鬃毛轻盈跃上马背:“我可不是童话里唱唱歌就能吸引一堆小动物的公主。”

  工作人员:“...马具还没装!”

  没有缰绳,又该怎么控制马匹奔跑的方向?

  “用不着,”迟冬攥着马鬃,而那匹斑点狗一样的马也很乖顺:“我能控制住它。”

  周韶忍不住看他:“你真的是第一次骑马吗?”

  迟冬没有回答他,马已经带着他悠闲的往远处走去。

  周韶骑上马,高大的黑色马匹小跑着追上花马。

  “你甚至不需要我教,”周韶道:“你骑的很好。”

  迟冬思索道:“可能跟我在山里骑过豹子和野猪有关,你知道的,我是山里长大的。”

  周韶:?

  周韶以为他在开玩笑,笑了笑,没说什么。

  迟冬很快就不满于赛马的盛装舞步小跑,拽了拽鬃毛,花马突然加速跑了起来,一溜烟就带着他跑到了远处。

  周韶也踢了下马刺,黑马飞快追上去。

  这匹黑马是退役赛马,比观赏性的花马快的多,很快就赶超了迟冬。

  他心里像是憋着一股劲,想要赶超迟冬,迟冬也很喜欢这样的竞赛,驱赶着花马追了上去。

  在黑马加速到极致的时候,周韶身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这是特别关心的振动音,应该是迟星给他发了消息。

  周韶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一手握着缰绳,一手去拿手机,翻看着迟星发来下的消息。

  而全速前进的黑马忽然踩到了什么尖锐物,嘶鸣着扬起前蹄,而坐在他背后、并没有握紧缰绳的周韶立刻甩的飞起来,面上还带着一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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