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捉到兔子了
第41章 捉到兔子了
“这兔子,咋还不来呀……”
林善举躲在草丛里,手里牵着绳子的一头,遥遥望着远处的那个用树枝支起来的木盆。
大哥说经常能在这附近看到野兔,给他支起木盆后,便去捡柴挖野菜了。他已经守了好半天了,一根兔毛都没瞧见。
从一开始的蹲着,到坐着,再到后来的趴着,林善举另一只手拖着下巴,感觉自己已经眼皮打架,昏昏欲睡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被一直静坐在一旁的林善止推了一把。
林善举冷不丁地醒过来,一脸懵:“推我干啥?”林善止目不转睛地望着木盆,没什么表情道:“兔子……”
林善举一惊,当即清醒过来,立马抬眼去望,隐约瞧见一团灰扑扑的东西在木盆下。
他连忙使劲儿一拉绳子,木盆“扑通”一声盖在了地上。
“四弟,快,咱去瞧瞧!”
林善举高兴地跟什么似的,拉着林善止就奔了过去。
到了木盆边上,便听见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那兔子应当是受了惊,在里面乱转。
林善举兴奋地搓搓手,两只眼睛都笑弯了。他小心翼翼地把木盆抬起了一条缝,然后把手伸进去一掏,很快便抓住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等他拎起来一瞧,却顿时失望了……
林家兄弟三个回到家时,任芸便见林善举摆着一张沮丧的脸,还以为他们这次又是空手而归。
刚想说两句鼓励的话,便见林善举从背篓里掏啊掏,然后掏出了一只两个巴掌大的小野兔。
“捉到了一只,就是太小了……”林善举一脸的嫌弃,这么点肉,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呢。
任芸却笑了,哎哟不错,还真的捉到一只了!
她接过来拎了拎,差不多也有一斤半重了,估摸着应该有两个月大。
她以前也养过宠物兔,那是得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的。这玩意儿看着是萌,但一天能拉一堆粑粑,味道也真的是冲。
不过当肉兔养就没那么麻烦了,院子里搭个窝,找块地方围起来就行,每天还能供应不少“肥料”。
“小点没事,野兔好养活,等养大了再吃。”她现在还辨不出公母,要等长到三个月大以后才能看出来。等回头这只长大了,再给它找一只异性配种,那不就要实现兔肉自由了!
任芸忍不住夸道:“善举挺厉害,才两次就真的捉到兔子了。”
“是大哥挑的地方好。”林善举“嘿嘿”地揉揉鼻子,不好意思道,“其实后来我守着守着就睡着了,是四弟瞧见的。”
刚刚还嫌弃兔子小,这会儿被娘一夸,顿时觉着这兔子十分顺眼起来。
也是,养大了不就肉多了?那他就使劲儿地喂它,一准儿给它养得肥肥胖胖!
“善言和善止都很棒。”任芸也把二人夸了一下,忍不住摸了摸林善止的头,这孩子,总能出其不意地给人惊喜。
林善举有些艳羡地望着四弟,还是年龄小的好,还能被娘摸头……肉馅已经调制完了,于是任芸便把和面的活儿交给了林善言,林善举负责擀包子皮,她和杨大桃则忙活晚饭去了。
任家送的猪下水还有剩,一直被任芸偷偷存在空间里保鲜。她把两块腰子取了出来,准备做个爆炒腰花。
猪腰不腥的关键,就是要去掉中间白色的那个筋膜,不去干净,就会有臊腥味。
处理好的猪腰,正反面交叉切出腰花,然后再斜刀切薄片。用清水泡洗干净,去除血水后,加入生姜、料酒、酱油、胡椒、盐,以及一丁点麻油和醋,最后再加点淀粉搅拌均匀,并腌制一会儿。
腌制好的猪腰捞出来,入油锅翻炒至变色后盛出来备用。葱姜蒜切末,入锅炒出香味,接着把猪腰倒进去翻炒几下,再把腌制的汤汁倒入,翻炒收汁后即可起锅。
任芸做炒腰花是准备做浇头用的,再煮点面条,晚饭便是腰花面了。
面条就简单了,直接从林善言和的面里面取出一大团,用擀面杖擀成一张大薄片,然后再折叠起来,用刀切成细条就成了。
只是家里没有桌子,只能在那块青石板上擀面,好在石板比较光滑平整,不会有石渣子混进面团里。
不过任芸只要想到自己穿来第一天曾在上面抠过脚丫,表情就要皲裂。
不行,等回头有空一定要去隔壁大福村,赶紧买张木桌子!
又是澡桶又是桌子的,还有好多除了家具外的七七八八的必需用品,比如床褥和被子,现在她睡得还是稻草垫子,芦花填充的被子呢。
还好她小时候吃过苦,能忍受这些,要换做那些有父母宠爱着长大的穿越者,估计觉都要睡不着了。任芸越想越觉得肩上担子重,唉,任重而道远啊……
一大锅面条煮熟后,盛在五个碗里,再各往里浇上一勺腰花,五碗腰花面就好了。
林家几个小的现在已经完全对猪下水改了观,向来是人人嫌弃的东西,原来经过处理去腥后都能这么好吃!甚至都感觉不亚于吃肉了!
所以猪腰面端在手里后,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动起了筷子。
果然,腰花嫩而不腥,滑而多汁,又是一道从未见识过的美味。
林家众人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感慨娘的手艺了,真的是做啥都好吃,导致他们的胃口,都见天的变大了。
总之,感谢娘梦里的那个神仙,让他们的后娘便好了,才让他们过上这种顿顿饭菜都不重样的神仙日子!放在以前,哪怕是没跟老林家分家时,那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任芸自是不知道几个小的的想法,吃完饭后她就忙着包灌汤包了。
今天准备了六斤猪肉做成的馅儿,能包三百六十个左右的灌汤包。家里虽然有五个人手,但到底是新手刚学会,速度慢了些。
所以还是得抓紧时间,趁天完全黑之前包好。
毕竟在这个时代,蜡烛那都是奢侈品,几百文一只,一般人是用不起的。
最多也是用油灯,但都是用的动物油,烧起来那是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任芸可不想忍受那个味道,还不如趁早包掉完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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