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麻烦来一张
气氛,沉寂了许久,顾锦书眸光始终不变,那样看着她,眨都不眨一下。
“这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反正,至始至终顾大少爷都没信不是么?好像……我这样说也不太对,应该是顾少爷从始至终都没在乎过。而你不在乎的人,不代表别人不会在乎,你又凭什么要求她一直为你驻足?”林梓潇倔强地抬起眼,与他的目光相接,又很快别开了眼,“顾大少爷,我还要和我未婚夫去见未来公婆,就不跟你继续闲聊了,那些感慨的话,顾大少爷还是留着对自己说吧。”
期间,顾锦书在说话时,林梓潇几次都想打断,可不知怎么了,到最后,那些话都大多哽在了张口处,说不出来,原本挽着宋煜哲的手也改为拽住他的衣服。所幸,他一直都配合她。
“是不能这样要求。”艰难地勾起嘴角,却是觉得笑比哭还难看,顾锦书清了清嗓子,“你和宋先生还有几天就要结婚了?和洛思南还有黎清欢,是同一天结婚的?”
林梓潇抬首,看着他,“是,我们要结婚了,和思南哥还有清欢是同一天,还有五天时间。”
“那恭喜。”顾锦书想说什么,还是没说出口,“宋先生,应该能给你幸福。”
音落,他转身,和挽着宋煜哲手臂的她又一次擦身而过,一如三年前,她去机场,他来不及说一声挽留;他到了机场,飞机已经起飞,而她已经离开。
顾锦书其实很明白,此时,林梓潇要的或许只是他的一句“我爱你”亦或是“你别嫁给他”,她就会改变心意,可是现在,此情此景,让他怎么说得出口?
回到座位上,欢声笑语明显少了许多,但安安静静吃饭也没什么不好。饭后,洛思南和黎清欢依照约定,现在是要去拍婚纱照。
帝都影楼位于B市闹区的一处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四通八面,十字交接处,可以说这么个位置应该是很显眼的,然而在帝都影楼最突出的却不是地理位置,而是摄影师。
在外传这个摄影师曾获过很多摄影奖,最高奖项奥赛。
这项国际奖项把影楼的知名度大大提升到了无可匹敌的程度,不过,没有洛思南的提起,黎清欢就不会知道B市原来还有这么出名的影楼,她确实是孤陋寡闻了。
冬日里,十一点多的时间,可以说,阳光很暖,照射投影入身,心潮也跟着澎湃起来。洛思南与黎清欢一起走进那影楼的时候,就见到等候多时的叶思琴。
想起叶思琴不过两个小时前才刚跟她说过的那些话,黎清欢下意识地有些抵触,原本洛思南说要打电话让叶思琴也跟着一起来时,她心里是不同意的,奈何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只能任由他打了电话。
现在又见到叶思琴本人,所有的话哽咽喉间,艰涩不已。
到了阁楼上,温度骤然提高,面前就见一位下身只裹着一条毛巾的男人站在一堵挂满照片的墙边上,正摸着下巴,似思考的样子看着那些照片。洛思南拧了一下眉头,轻咳一声,那男人才把头转了过来。
这个男人是个很标准的混血儿,属于混的很好的那种混血儿,很精致的五官,身材很棒。原谅黎清欢在此时如此心细,实在没辙,这男人就裹着一条毛巾,而且很没有自知之明,见到女人进来了,也不知道避嫌。
欧莫眼睛睁大了些,突然像着了魔一样的看着洛思南,张口喊了一句,“FUCk!”继而,双手掐腰冲了过来,握住洛思南的双肩,看向黎清欢,似笑非笑地说,“是你。”
洛思南带着莫名其妙地目光看向欧也,带着几分警惕,欧莫此时也察觉到自己失礼,双手立即松开,平坦在眼前,一副“稍安勿躁”的表情,然后用不算标准的普通话直接问,“你是洛思南对吧?”
洛思南淡漠地看着这个激动的男人,那男人上下打量洛思南,口中啧啧称赞,“身材完美,样貌绝佳,这气度,尤其是那眼神中,偶尔闪现的点点迷离又深沉的韵味简直就是上帝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欧莫把目光转向黎清欢,“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东方女子。”
所以,这算是在夸她?
黎清欢微微一笑的同时,手突然被人牵起,欧莫已经做好了亲吻她手的姿势,洛思南立即拉下他那不安分的手,凉薄一笑,“摄影师在影棚的时间一般弥足珍贵,我想我们进入正题吧。”
“本来是如此。”欧莫从一旁的沙发上取出一件外套套在身上,而后对着洛思南抱胸而笑,“你们要知道,我很少出现在帝都影楼,主要是我爹地给我开的,要不我一般不来这。能请得动我的人,只有顾客自己。”
欧莫一脸笑意,盯着洛思南和黎清欢的脸,“说实话,你们很相配,我也很满意你们外在潜质,而且我的要求很简单,不要钱,我所为你们拍摄的照片,我只要你们的肖像权。保证不做坏事,可好?”
洛思南浓眉紧锁,似乎是在沉思,黎清欢也是拿不定主意,这个人说的是好听,但到底会不会做坏事,他们怎么能知道?
欧莫又道,“我知道你在B市的地位,之前那位女士,也给了我足够的钱,但是……我心情一糟,可能连钱都是浮云了。”
这是威胁。黎清欢心底涌现出几分不悦,迈步上前一步,正要严词拒绝,洛思南却把她再次拉扯回来,含笑道,“可以。”
黎清欢不敢置信地转头看向洛思南,只见他表情那般平静不澜,好似对这件事没什么影响。
“洛先生不愧是生意场风生水起的大人物,说话够爽快!既然这样,就跟我进来吧。赶紧去换婚纱礼服。”欧莫拍起双手,朝照射光区能走去,身姿卓越。
剩下二人近距离的时候,黎清欢小声地问,“婚纱还没选过吧。”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么?”洛思南把她的手禁锢在掌心握了一会儿,微微一笑,把仍旧脑子转不过弯的她推到更衣室房里。更衣房里有一位化妆师早已恭候多时。
她手里正挂着很多褶皱的白纱和荧白真丝,怎么看都不像是婚纱,完全没型。
黎清欢是设计师,她都有些看不懂。
直到化妆师带她去换衣服,并且将婚纱挂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才知道刚才那个的确是婚纱。
“这……”黎清欢惊讶之余,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愕然到说不出话来,深吸口气,将视线重新放在婚纱上,很美的婚纱,穿在她身上,更加合身,可她总感觉这婚纱要是松了,可绝非春光一泄那么简单,而是春光全泄,“我能不能不要?”
“不要?”化妆师愣了愣,遂似乎也发现黎清欢担心的是什么问题,“黎小姐,你放心,这款婚纱,除了腰间这条‘动一发而牵动全身’的白褶丝带除非人力拉扯,一般情况不可能扯掉。而且,黎小姐真的很幸福,这婚纱可是来自著名设计师华女士之手,它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婚纱,只为黎小姐而设计。至于这款式……是外面那位先生要求设计的。”
洛思南,要求的?
他这是要做什么啊?
“新娘子特别美。”化妆师此时把“婚纱”穿好了,带着黎清欢出来,而她也正好碰见对面更衣室换好礼服的洛思南。那么一瞬间,黎清欢产生了一种永恒的错觉,对面的洛思南,一身白色礼服,那英挺的五官,加上完美的身材,还有他保持一贯淡而致命的微笑时,黎清欢眩晕了。
和洛思南在一起那么久,他除了衬衣外,几乎都不穿白色,难道是因为白色太招人眼球的缘故?
洛思南同样见到白纱过膝,露着香肩,略有羞涩的黎清欢。今生今世,她便是他的妻,无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
他回忆起参加别人婚礼的时候,牧师吟诵的那句他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誓言。而他一直执着自己的不离不弃,终于……
“清欢。”两人相互对着,洛思南突然喊了一下,执起她的手,带着笑意,“老婆,我爱你。”
三个字,不经意间,就将黎清欢的心轻轻扯了那么一下,她眨了眨眼,突然“咔嚓”一声,闪光灯破坏两人间幸福无比的氛围,偷拍成功的欧莫正非常满地欣赏自己的抓拍,所谓执子之手,不过如此罢了。
“真养眼。”欧莫称赞着,化妆师嗔怪起来,“新娘子还没化妆呢。”
“不用了,我老婆很美。”洛思南盯着黎清欢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他屈下一条腿,半跪在地,一手拉着她的手仍不松开,一手则伸进口袋,缓缓地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绒布盒子。
洛思南打开盒子,在她睁的越来越大的双眼中轻声道歉,“对不起,其实本该有一场求婚,但是我一直很忙,没有给你。今天趁着拍婚纱照,我把这个求婚仪式,潦草地补给你,希望能用我一生的认真,换来你一句“不离不弃”。”
“这枚戒指的名字叫“爱之约”,意思是:许你身披白纱,娶你为妻,爱情便是最后的约定。”
墨色的瞳孔,此时染着星光,含情脉脉,黎清欢却突然有想哭的冲动,努力忍住眼泪,手腕被人握住,洛思南把戒指套在她手上,起身,“老婆,我们不离不弃好不好?”
“老公,我答应你……”她最后一字还未咽下,嘴还保持着微张的画面,洛思南立即揽紧她,让她的身子在此刻,紧紧贴着自己,而后转头对欧莫说道,“麻烦来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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