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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戴玉冠


  得了魏修承诺,春晓终于放下心,但她还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判断,作为魏修身边的丫鬟,自然有许多事情要做,时不时便会出现在魏修身边。她已经发现魏修的确没有特别注意她。他在后院待得时间不长,总待在书房看书,春晓乐得轻松,她已将杭州逛了个大概,如今对认字有了一定兴趣。

  没谁愿意当一个文盲,尤其是原来好歹也算文化人的春晓。只是不知道怎么学习,春晓随便买了本话本,连蒙带猜。

  晨起,春晓还在屋内自学,一个丫鬟匆匆跑来:“春晓姐姐,公子喊你过去。”

  春晓只觉莫名其妙,喊她做什么?

  春晓还未进屋,房内的低气压已经十分明显,春晓少不得放轻脚步,想着要不等会再来,直到那丫鬟进了屋第一句便是:“公子,春晓姐姐来了。”

  春晓暗道不好,正要开溜,却听见屋内一句:“春晓留下,其他人离开。”

  几个伺候的人随即出来,手中还抱着床上被褥,春晓春晓心中打鼓,这魏修是要做什么!

  “过来。”魏修看也不看她一眼:“替我束发。”

  春晓还想着他让自己干什么事情就推辞一番,谁料他是让自己梳头发,这,她怎么推啊!只得上前,拿起一旁的白玉梳轻轻梳开魏修的长发,她干起活来极为认真,一会沉浸其中不再多想。

  见玉手在头上穿梭,维续只觉有股冲动,想将手捏住好好把玩一番。这感觉十分奇怪,他并非没有见过美人。

  汴京贵女美貌逼人有之,才华出众有之,两者兼有更是不少,可却没有一人让他有这样的感觉。

  莫非肌肤之亲便是如此厉害,能让人为之魂牵梦萦吗?他想起汴京纨绔子弟流连于青楼争夺美人一笑,之前还耻笑于他们的下贱,可如今他似乎也不能免俗。

  他今早为何喊春晓前来,无非是昨夜梦中所见。梦中他执灯去接她,却见她身着绯红衣裙,妆容浓艳,容色逼人,再具体些魏修已经想不起来了,或者说不敢再想,他只记得自己一见那绯红就失了智,竟然丢了琉璃灯便将人推到了不远处的假山深处……

  此梦太过真实,魏修醒来时竟然颇有些遗憾,怎么就没能再长些,床榻上的凌乱不能骗人,可只有他一人,魏修蓦地有些生气,吩咐人将春晓喊来。

  见了她,气一下便去得无影无踪,魏修见她那样认真,一心只有他的头发却不看他一眼,突然开口:“近日在这处可还习惯?”

  春晓动作不停:“挺好。”她有些不明白魏修为何要问她这些话,她已在此处待了近半月,再不习惯也都会习惯的。

  听见她的话,魏修仿若没听见一般:“你时常外出?可有看到什么好玩的?你喜欢杭州吗?”

  春晓脑中警惕声响起,她斟酌了一下语言:“回公子的话,杭州景色如画,自然是喜欢的。”她继续梳着长发:“但您说汴京乃是天下最富贵处,我觉得还是汴京最好。”

  魏修总是看不惯她贪财莽撞,她就要把自己最糟糕的一面摆在眼前。

  “汴京虽好,却无江南胜景。”魏修似乎根本没听她说话,反倒来了这样一句。

  春晓并未接话,她已将头发梳了九十九下:“公子今日想梳个什么样的头发?”此言一出,春晓便觉得不对劲,男子头发样式不多,她这是把之前的职业习惯带过来了。

  魏修脸色一冷:“你自己看着办。”莫非在她眼中,他和那些青楼女子是一样的?

  春晓哪里敢说话,匆匆将头发束起,选了她最喜欢的玉冠戴上,君子如玉,魏修长了一副好样貌,十分合适。

  春晓脸上带有满意:“公子可还喜欢?”

  以色侍人,魏修有什么好喜欢的,不过还是按照春晓的意思去看了铜镜中的自己,他本以为自己面色寻常,可镜中的他嘴角却翘起三分,显得颇为喜欢。

  他哪里是喜欢这头发,他随即道:“做得不错,想要些什么奖赏?”

  魏修语气寻常,春晓也放下心:“公子严重,我为公子的丫鬟,这些都是我该做的。”

  该做的?魏修扫她一眼,前些日子怎么没见她来为自己梳洗?但他大度,这些小事可以暂且不提。

  “书房有些书,你去整理一番。”魏修用完早饭随口道。

  春晓拧了拧手中帕子:“公子,我识字不多。”

  这个魏修自然知道,春晓之前给过来的情报,那些字写得缺胳膊少腿的,亏得维修猜的八九不离十。

  但他既然开口,自然没有收回的道理,春晓也被身后几个丫鬟推着进了书房。

  魏修已端坐于书桌后面,听见春晓开关门也未抬头:“去将《左传》第六卷拿来。”

  春晓本想求助,可见魏修在看书到底不好开口,只好硬着头皮去翻书,正苦恼间,有人从身后探出手来,从她头顶取出一本书。

  “等你找到,天都要黑了,我还读不读书?”语带笑意,自是魏修。

  这不戏弄人吗!春晓怒了,正待离开之际,书桌后那人又道:“过来认字。”

  认字?!春晓脚步一停,到底转了身,向着魏修一步步挪动脚步,魏修已然执笔于纸上落下一字春。

  他写的字并非春晓,而是一首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这是你的名字。”魏修放下笔,示意春晓来看,春晓情不自禁念出这首诗,倒引得魏修仔细看了她一眼:“你知道这首诗?”

  废话!春晓暗自吐槽,她能不知道吗?小学生都知道!只是现下摆在她面前的这首诗很是陌生,明明会背诗却不认识其中的字。

  奇怪,寻常丫鬟认字倒是还好,可读过诗书确实罕见。魏修少不得猜测一番:莫非春晓出自耕读之家?因为某些原因才被卖成丫鬟,所以她会背诗,却不认识其中的字?

  魏修眸中又带上两分怜惜:“你名为春晓,此诗也为《春晓》。”

  春晓耳朵一热,这话听得耳熟,第一次知道自己叫春晓的时候,她也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春晓默默点头,伸出手指小心比划着,一副认真学习模样。

  孺子可教,魏修看得欣喜,索性手把手教她习字,因她聪慧,反倒有些为人师表的痛快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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