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真是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女孩子
这场朝堂暗涌过去不久,东宫不甚意外的迎来了一位客人。
虽已料到这个后续,可老天爷若这么轻易便遂了你心中所想,那人活得便太容易了些
具体一切还要从那日午后说起。
那是一个未落片雪的寒天,乍起的冷风逼得人们不得不缩在屋里,莽莽天幕下积云翻滚,隔窗望出去,尽是低沉阴暗的颜色。
铺蓝点翠的裙袂踏雪而来,步态轻曼,身段盈软,成了这片冬景中唯一的亮色。
墨兰进来通报时,慕芸萱正摇着一只拨浪鼓逗弄摇床中咿呀轻笑的百里望。
炭火烧出融融暖意的屋子里,白底蓝釉的瓷瓶安置在墙角,瓶中冬梅绽出白蕊,清冷梅香漾出浮波,正是一派温馨祥和的景致。
听闻来人名号,慕芸萱凝思一瞬,转头往院子里望了望。
少女垂眸立在大片雪地里,纯白狐裘裹紧一袭蓝裙,仿佛一朵开得正好的鸢尾花。
刮骨凛风穿堂而过,那张本已白得透明的脸又褪一分血色,单薄娇躯摇摇欲坠,好似下一刻便要倒下。
男子都爱这般弱柳扶风的模样,若慕芸萱不是女儿身,自制力再差一些,只怕早被迷得神魂颠倒了。
这世间美人总是美得不尽相同,有些妖娆美艳,有些飒爽英姿,也有些淡雅如仙,千般风韵,万般情致,便也是那后宫三千,花红柳绿各不相同的原因。
因此,饶是慕芸萱这样行遍千帆,识遍美人的,有时也会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朵奇花迷了双眼,从而感叹造物主的偏心。
放下手中摇鼓,交代奶娘仔细看好百里望,慕芸萱打帘走出内室,随便捡了一张椅子坐下,刚刚端起的茶杯映出她难辨神色的墨眸。
“将她带进来吧。”
墨兰颔首,退至门外去领那自寒风中战栗的少女。
慕芸萱低头抿了一口茶水润唇,侧身放杯时,少女正好跟在其后走进,大把寒风并着几片残雪趁机溜到门边,却被厚重的门帘挡住,止步于绵延的回廊下。
含笑抬头,少女正走到面前,长发掩去秀致眉眼,琴曲般婉转的声音微微颤抖着,怯怯福下身道:“骠骑将军李牧之女李乐央见过太子妃,娘娘万福。”
李乐央?
长乐未央,盛宠不衰。
真是个透彻了然的名字。
了然的是那永远无止境的贪欲野心。
透彻的是她无法躲避的悲苦一生。
手伸出去,虚扶的姿态还没做出,李乐央却提裙扑通一声,跪在冰冷地板上,话语间依稀能听出揪心的哽咽:“请娘娘帮帮臣女!”
慕芸萱收回手,带一丝好奇就近打量她。
这是一张很耐看的脸,明眸善睐,皓齿红唇,洒了星光的一双丹凤眸嵌进春水般的款款柔情,是难得一见的柔巧模样。
只可惜,这样美好的一个人儿,眉间却染上凝重愁绪,仿似娇花垂泪,叫人没来由的心疼。
慕芸萱好整以暇看着她:“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李乐央默了一默,嫣红的唇上留下一排齿印:“请娘娘,帮臣女毁了那门御赐的婚事。”
苍空上一道旱雷,震得房梁簌簌抖了两下。她声音不大不小,却如泉水敲打岩石,清彻有力。
慕芸萱似笑非笑偏了头,眼角神色不置可否:“你是不满意刘侍郎家的小公子?还是说,嫌弃这个枝头太低,想往高处攀一攀。”
李乐央当然听出她话里暗含的意思,连忙仰起泪光盈盈的一张脸,急切否认道:“不,臣女万不敢有那样痴心妄想的念头。我之所以斗胆来求娘娘只因为……只因为……”她整个人都在发抖,直抖到泣不成声了,尤努力将破碎的字节拼成连贯的句子:“只因为我心中早已有了相许之人。为了他,我可以不要富贵荣华,不要珠翠绫罗。只要能和他长相厮守,哪怕粗茶淡饭一辈子,我也愿意。所以我绝对不会嫁给其他人,不能嫁给其他人。”
非君不嫁,舍弃所有。
这对于久居官门,享尽一切优渥与便利,全部明白世间险恶的少女的少女来说,是一个多么容易,又多么艰难的许誓。
慕芸萱看着她,恍然似看到了曾经的乐安公主。
同样是不为家族世俗所容的爱情。
乐安公主苦了自己一生,苦到了死,宁愿不入家族宗谱也要到地下与心爱之人团聚。
李乐央和她一般勇敢,却比她幸运。她还有机会决定自己的命运,决定自己的人生,这真是一个叫人刮目相看的女孩子。
“帮你可以,不过,本宫帮人都是要些报酬的,你可付得起?”手搭在膝上,眼底的玩味牵出唇边浅淡笑容。
大概以为那是什么了不得的报酬,李乐央失魂落魄地怔在当场,几经交战后,凝在睫上的泪珠抖了几抖最终掉落,垂直砸在地上,开出一朵接一朵透明的花,花香微咸,全是酸涩滋味。
“好,不论任何代价,只要娘娘可以帮臣女达成心愿,便是要臣女的性命,臣女也心甘情愿!”
“你放心,我不会要你的命。”慕芸萱看着她的眼睛,语声淡淡:“命没了,幸福到了眼前,也无福消受了不是吗?我只想听一个故事,关于你和你心上人的故事。”
李乐央拧了眉头,看上去既疑惑又茫然,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视死如归大义凛然没能发挥出来,心有遗憾。
慕芸萱漫不经心地撑起额头,懒散轻笑:“你就当我是素日无聊,想打发打发时间吧。只要这故事我听得满意,三日之内,我便帮你将这婚事毁了,如何,你可愿意?”
这实在是一桩便宜的买卖。
即便李乐央没有做生意的头脑,却也算得过来这笔账。
静室无声,炭火无征兆劈啪一声。
这一天,李乐央坐在光影斑驳中,沿着回忆绵长的线,将那些细碎的过往拼凑成一个悠长的故事,仔细讲给了慕芸萱听。
在这个故事里,也有佳人才子,一见倾心”这样俗套的情节。
却依然赚得包括墨兰在内的几个宫人许多眼泪。
可见爱情故事的荡气回肠不管在任何时候都有十分的效果。
难怪时至今日,戏台上青衣们那婉转的唱腔仍是催人热泪的所在。
故事从这样一句话开始:“那个时候,我们都很小,正是不谙世事的年纪……”
不谙世事的年纪,骠骑将军家的掌上明珠李乐央邂逅一个英勇少年。
那少年有着冷峻的眉眼,了不得的身手,极度骄傲的个性。
李乐央虽出身武将世家,却自小接受着同书香门第的小姐们一般最细致文雅的教养。
琴棋书画,诗酒茶花,其他女子会的,她无一不通无一不晓。
十一二岁的年纪,便已得了才女的名号,叫不少青年俊杰心驰神往。
又一年的二月时节,飞花点翠,春深。
这样的好时候,最合适促成美满的姻缘。
故而,凡家有适婚之女的世家大族皆被踏破门槛,唯独战功彪炳的建国将军府门庭寥落。
只因众人心中都养了一尊明镜。
这李乐央是李家精心培养出的另一个信妃。
她注定要和她的姑姑走上同样的路,将一生的喜怒荣辱埋在深宫。
自古以来,当臣子都晓得有两件事绝不能做,一件是和自己的君上抢功绩,一件是和自己的君上抢女人。
前者叫做功高盖主,犯了此等错误的人,死几乎是唯一的下场,无可例外。
后者则是以下犯上,触怒龙威。要知道,做皇帝最看重的是什么,是他作为一国之君的威严和面子,谁若叫他丢了这些,他便能叫那人丢了性命。
所以,聪明的人都深知,若想保全自己,防患于未然就十分必要。
鉴于此,李乐央的滞销也算顺理成章了。
好在李乐央本人对于这件事并不甚在意,甚至她还有些庆幸。在她看来,那些终日无所事事,只懂得泡在温柔乡中浑噩度日的纨绔子弟,原本也不配做她的夫君。
她的心上人,不需是盖世的英雄,只要是她一个人的英雄,她便心满意足了。
这话原本只是一记美好的憧憬,以满足她同其他女孩一般,无比泛滥又无处安放的少女心。
但时隔不久,她却真的遇到她生命中的英雄。
就在那一年,英雄骑着黑色的马,将她从摇摇欲坠的山崖边救下,山洞中相依为命一夜,她知道了他姓李名毅,字易舟。
那是一个寻常的严冬,苍山冻雪
她照例前往深林之中的净月庵祈福,马车走到一半,车底一滑,连马带人整个翻下深不见底的山涧。
幸而她的婢女忠心,拼出性命将她推了出去,却并未保得她的安全,不过使她堪堪挂在突起的崖石,声嘶力竭喊着救命。
山中寒风呼啸,她的声音破碎成一片飘渺的残絮,除了她自己,无人能听到。
直喊到音破力竭,风雪弥漫得更厉害,山道渐渐被大雪封实,她眼泪已流到干涸,终于打算认命。
但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不是白说的。
老天爷总喜欢在最后时刻给予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惊天转折,以显示它主宰万物,支配命运的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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